摘要
一些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章认为:中小出口企业尤其是内陆地区的中小出口企业,应该力主选择FCA贸易术语而不是FOB贸易术语,并认为很多出口商没有选择FCA是因为习惯了使用FOB,而没有充分了解FCA对出口商的利益。本文基于国际贸易的教学实践和中小出口企业实际运作时所考虑的因素,认为中小出口企业其实并不是不了解FOB与FCA比较时存在的一些所谓不利方面,而是因为在实践中这些不利的方面并不明显或并不存在,而且决定采用哪种贸易术语还有其它重要因素需要考虑,是否应选择FCA贸易术语,有必要与同行学者共同探讨。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61-63,共3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编号:GDJG2014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