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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治免责”体现司法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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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最高法发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而不能取得患者意见,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作者 张淳艺
出处 《上海企业》 2018年第1期51-51,共1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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