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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能否以父母再婚为由终止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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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老周的一儿一女经济条件都不太好,老周在老伴过世后再婚,再婚的妻子有子女4人,经济条件都很好,对老周两人都很孝顺。因此老周的两个子女就想不再每月给老周生活费,老周却感觉这样在继子面前没面子,坚决不同意。
出处 《社区》 2018年第3期58-58,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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