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理解"时间客体"与"时间意识"的关系问题已成为时间哲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议题之一。胡塞尔现象学的时间理论悬搁了一切与"客观时间"相关的超越预设,进而转向了直接被给予的"内在时间"本身,从而提出了一个由"元-时间"("绝对河流")、"内在时间""客观时间"所构成的层级构成序列。通过对《内时间意识现象学》核心思想的梳理,可以论证如下观点:第一,"时间客体"能够被区分为两层:超越的时间客体处于"客观时间"中,内在的时间客体则处于"内在时间"中;第二,"时间客体"是在"时间意识"中构造起来的;第三,构造着内在时间的统一并且也构造着自身统一的"绝对河流"是超越时间性的"元-时间"。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0-18,共9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江苏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时间理论问题研究"(16XWR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