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2月30日,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对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跨境反冼钱监管。《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二是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三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四是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出处
《中国外汇》
2018年第2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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