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农业需求侧转变,农产品质量信息的重要性越发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的报告中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指出了农业转型升级所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农产品质量信息失灵的克服密切相关。农产品质量的信用品特性及我国农产品生产者的小农性,加剧了市场状态下的农产品质量信息失灵,而现行的约束性法律规制难以对其有效克服,造成了农业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断裂。为回应农业转型的现实需求,我国应当超越现有的约束性法律规制,以激励性法律规制的理念为导向,保护农产品生产者的信息权利,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等制度设计。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92-98,共7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宽进严管’背景下市场主体信用监督制度研究”(编号:16AFX01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困境与法律对策研究”(编号:16BFX147)、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非财产性环境行政处罚研究”(编号:XZYS2015020)的研究成果.作者徐超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