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货中远期交易与现代网络技术相结合催生了现货中远期网络交易平台交易,当前"类期货"交易乱象迫切需要加强法律规制。传统现货中远期交易并不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属性,现货中远期网络交易平台交易一般表现为"互联网+交易"的模式,有一定的独特之处。基于现实需求亦可创造出介于传统中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之间的具有一定价格发现功能且具有金融衍生品属性的新型现货中远期网络交易平台交易机制。前者可通过继续完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和出台《电子商务法》来予以法律规制,后者则需要在期货法做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由现货中远期电子交易条例或期货法实施条例去做具体规制。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95-104,共10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宽进严出’背景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研究"(16AFX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