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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报关单新增两项内容,怎么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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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加"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必填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品牌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优惠贸易协定出口货物管理,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项目填制,海关总署于2017年12月27日发出公告,即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9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告附件)第三十五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进行了修改。该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作者 李辉 李雪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18年第2期33-35,共3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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