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审计视角看单一来源采购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作者 裴育 李凌屹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8年第1期73-75,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6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