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9月25日发布了《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以下简称《办法》),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一年,将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出处
《环球财经》
2018年第2期164-167,共4页
Glob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