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署近日出台了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共涉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12项职能.与之前的规定相比,增加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审计,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等职责.新规从两个方面规范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一是进一步健全有利于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领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