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律在强化女性受侵害者弱势群体保护的同时,忽略了男性被强奸者性权利保障。现阶段男性受侵害的数量不断增加,且社会影响更为广泛,对我国男性受侵害者立法和社会伦理道德提出了严峻考验。社会工作的专业介入能够弥补男性受侵害者性权利法律保护缺失的不足。通过对男性受侵害者认知与行动的增权与赋能,联动家庭、社区、学校、企业、政府等网络系统,给予长效、专业的社会工作帮助,进而激发男性自保能力,强化男性增能意识。同时,合理引导整个社会培养更加公正的接纳态度,坚持价值中立原则,为男性受侵害者创造更为宽容的社会环境。
出处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89-91,共3页
Journal of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