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将去产能列为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对"僵尸企业"的合理处置成为改革的重要环节。然而要处理好这一问题,就必须为市场化破产程序的实现创造条件,解决好其退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对"僵尸企业"的市场出清,是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出的"要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的要求,是从根本上化解产能过剩的矛盾、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化升级。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有效地清退"僵尸企业"势在必行,是释放资源、促进资本流动的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经营效率的必然要求。
出处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52-56,共5页
JOURNAL OF SHANGQIU POLYTECHNIC
基金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法律问题研究"(15CFX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