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叙事模式的选取和逻辑结构的优劣,能直接影响教科书所设定的教学效果。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对其叙述模式和逻辑结构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现行叙述模式以教导之性为主,逻辑结构先"大"后"小。这与个人和社会的双重期待性存在一定的冲突。确立"现象描述—原因分析—合理性分析—理论建构"的情感论说模式以及先个案再到整体的逻辑结构,可以达到《思修》课"化人"的目的。
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8年第1期80-83,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5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2015A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