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高举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旗帜,政治上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普遍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时各地各级政府积极吸收少数民族同胞参与政权建设和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和生产,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文化教育方面,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历史文化得到保存、继承和发扬,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少数民族教育迅速发展。此外经过数年的努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逐步壮大,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局面得到根本改观,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17年第12期39-47,共9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