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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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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江新区管委会,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19期53-53,共1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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