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然而存在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等现象。
出处
《中国食品学报》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35-35,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Institute Of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