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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院:让刑事被害人“活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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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26日,玉林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景源分别将国家司法救助金10、9万元送到刑事被害人陈某、苏某手中,缓解了其生活窘境。据介绍,至今玉林市、兴业县检察院已合计救助该案被害人26.8万元。
作者 潘琦
出处 《公诉人》 2017年第12期63-63,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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