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增多以及类型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致使企业高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已日渐成为寻常。现有研究多集中于探讨劳动争议案件中是否应将高管视为劳动者进行保护以及产生此类争议后的解决方法,从劳动争议司法案件中"高管"的实质性社会境遇与弱者困境的视角去研究的很少。从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出发,以法学和社会学的相循视角为基点,可发现现有司法裁判文书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将本该实现的实质正义可能错位为非公平。在司法的表达上需要回应社会的变迁并作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出处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第6期35-38,共4页
Journal of The Nanning Municipal Party College of C.P.C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16XZXS-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