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法院援用合理期待原则裁判保险纠纷。但问题在于司法界对于该理论的认识尚不清晰,与此相关的法律适用缺乏方法论的支撑和教义学规范。这不仅可能导致判决上的恣意,也可能造成现有法律资源的闲置。本文结合具体案例环境,探讨现行法律工具与合理期待理论的互补性,细化合理期待的适用条件,以期为规范保险审判提供理论支持。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17年第8期20-31,共12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
基金
2016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互联网保险展业风险法律控制研究”(SK2016A073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