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进,各项权利归属登记档案管理逐渐趋于完善,不动产是一种财产,在法律地位上所有权不可侵犯,随着《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确保我国不动产的法律地位,并为不动产的登记构建制度框架,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公共权力与私有权利的矛盾和斗争,需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便于保护私有财产的安全性,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
出处
《科学技术创新》
2017年第17期283-283,共1页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