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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出台《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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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配套落实好《标准化法》中对团体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近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五章,分别为:总则、团体标准的制定、团体标准的实施、团体标准的监督、附则,共计三十七条。
出处 《中国标准化》 2018年第3期52-52,共1页 China Standard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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