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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驾驶人选任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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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营运车辆实际驾驶经营人的选任,不仅关系运输市场的经营管理秩序,更关乎到每位乘客切身权益甚至公共安全能否得到保障。正因如此,法律上对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有更高的标准,即要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出租人应对自身的选任行为承担过错责任。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第35期62-64,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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