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将《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予以废止,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施行。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3期1-1,共1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