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下发通知,明确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财务报表子系统",开展2017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通知强调,本次报备工作事务所要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注协、省级注协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82-82,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