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刑事案件相关的女性人员主要分为参与实施犯罪的女性和未参与实施犯罪的女性,她们一般具有性格依赖性强、形象较亲和、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等特点。其中参与实施犯罪的女性一般负责物色被害人,帮助实施犯罪,掩护藏匿犯罪嫌疑人,利用"两怀"身份逃避打击,或满足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和情感需要等。对此可采取以下侦查策略:利用女性人员在案件中的分工特点进行串并,利用女性人员反侦查能力较弱的特点进行突破,以女性人员为讯问突破口。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91-95,共5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