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武汉市民政局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切入点,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平台,以源头预防为基础,全面实现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实现发展共赢局面。以“城市微光”社工服务项目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重点,引进心理咨询、特殊教育、社工组织等专业机构参与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为服务对象提供权益维护、心理咨询、行为矫治等社工服务活动,着力进行心理、精神上深层次的救助保护。同时,积极与媒体对接,运用多种形式,保持相应的曝光度,及时向社会公众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提升知名度,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此种创新模式为建立新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践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