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创新性的理财产品,结合保险和信托的制度优势降低了投资风险,丰富了投资者的选择,拓宽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渠道,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鉴于其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监管措施未跟进,操作模式尚未进行规范,致使投资者依然处于观望状态,对保险金信托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本文将通过对现有市场上的保险金信托进行法律解构,分析其相应的法律关系及法律风险,
出处
《上海保险》
2017年第12期45-49,共5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