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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功能声称标识新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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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未经人群食用评价的保健食品,其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保健功能声称前增加“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的字样。
出处 《知识经济.中国直销》 2018年第3期10-10,共1页 Knowledg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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