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学历造假,试用期内合同被解除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例】刘某于2015年6月9日入职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双方签订期限自入职当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至2015年9月8日。
作者 魏哲哲
出处 《党的建设》 2018年第1期55-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