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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WACC的国有垄断企业分红比例优度检验——以能源型国有上市公司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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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完善,虽然国有垄断企业利润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不断提升,但是与其依靠特有的垄断地位获取的巨额垄断利润相比,现有红利上缴比例仍然偏低,还存在继续提升的空间。运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研究方法,以7家能源型国有垄断企业为研究样本,对国有垄断企业分红比例进行分阶段优度检验,结果表明:无论是稳步推进阶段15%的分红比例,还是调整完善阶段20%的分红比例,亦或是政策目标阶段30%的分红比例,均不是符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最优选择;而将分红比例提高至50%将会使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达到最优,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推进国有垄断企业红利分配制度改革,不仅需要明确设定红利上缴公共财政比例的阶段性时间表,而且应该以树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理念和健全国有垄断企业红利分配监管体系为政策着力点,以确保国有垄断企业红利上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27-38,共12页 Fujian Tribune
基金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企红利征缴比例倍增目标下的国资预算支出民生化研究>(编号:14AGL007)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共资源合理共享视角下的国有企业红利分配研究>(编号:13CGL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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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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