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恰当的治理结构安排,夯实县一级因地制宜安排项目回应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多元化、差异化需求的能力,是"精准扶贫"的应有之义。借助组织学权变学说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工具,提出一个"田野行政"的解释框架,用以考察十八大以来,国家贫困治理体系密集调整,为县域贫困治理带来了诸多新的变化。基于对"茶县"跨度六年的跟踪调研,可以发现县域"精准扶贫"工作能力建设,有赖于通过恰当的分权治理结构安排,保持县一级因地制宜安排政策供给的自由裁量权。2014年以来,精准扶贫各项制度架构逐渐成型,"四到县"的改革,提升了县一级精准回应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但仍有一些瓶颈因素有待破解。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CSH08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40116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CCNU17HQ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