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数学通报》1992年第8期,发表曾家鹏老师“提倡运用通法,建议淡化特技”的文章以来,在中学数学解题教学领域中,“通法”占了绝对的地位,“特法”则有被遗弃,难于承传之危。正如谢全苗先生所说:“出现了一边倒”,“对通法推崇有之,对巧法敬而远之”,谈“巧”色变,“已走到贬低基本技巧,从而毁损数学本质的另一极端”。 “通法”和“特法”究竟孰轻孰重?应不应该淡化“特法”?笔者就“通法”和“特法”的习惯理解,含义、特征和关系等,对提倡“通法”淡化“特法”
出处
《基础教育研究》
2002年第S1期43-44,共2页
Basic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