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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组建企业集团的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的意见,组建企业集团应有以下几个原则,1.自愿互利,积极引导。要在自愿互利,符合社会需要和企业互有需要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组建集团。企业可按章程规定自愿加入和退出,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产业政策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参加有关集团,但不得采取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地强行组织。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1989年第4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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