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指出了随着我国的林业改革深入推进,要求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对生态公益林要加强管理。对我国的森林资源进行分类经营后出现了生态公益林,其主要宗旨是保护生态平衡,从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实现其社会公益性。林权制度进行改革后,落实了农户对林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突出了农民在林地经营中的主体地位。但是公益林由于其生态属性,与林农经营性的开发存在一定的矛盾,基于此,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林改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对策。
出处
《绿色科技》
2018年第3期131-133,共3页
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