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及其监护权的撤销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但仍存在些许问题。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撤销是亲权、监护权及国家亲权相互博弈的结果,其应当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在研析相关概念、制度体系及借鉴不同法系国家与地区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之上,从完善监护内容、监护权的分类别撤销与细化撤销之法定事由、落实监护评估机制及建立诉讼监护人制度等角度提出完善建议。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年第1期23-28,共6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