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一般都规定在出口国有效,或付款或承兑或议付。那么,信用证完成的时间是如何确定的呢?一般说来,如是保兑信用证,在单据直接由受益人提交给保兑行的情况下,信用证完成时间是指保兑行凭单证相符的单据提交、支付或作出支付的保证,或承兑或作出无追索权的议付之时;如是在开证行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信用证,其完成时间指当开证行凭单证相符的单据的提交,支付或确认其延期付款的保证或承兑之时;如是在通知银行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信用证,其完成的时间指通知银行凭单证相符的单据的提交,支付或确认其延期付款的责任或承兑之时。那么,在议付信用证情形下,信用证的完成时间如何确定呢?
出处
《机电产品市场》
1995年第8期40-40,共1页
Machinery & Electronic Products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