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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银行与土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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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1年4月,为适应战时土地政策,增加农业生产,考虑到实际情况,国民政府决定在中国农民银行总管理处增设土地金融处,兼办土地金融业务,并组成跨部门的土地金融委员会来推动此项工作。受种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此后8年,中国农民的土地金融业务只在局部地区推开,业务规模只占其农贷业务的很小比例,成果有限。但它却是中国土地金融史的突破,其中的历史经验弥足珍贵。
作者 吴福明
出处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98-99,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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