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建设到改革开放,对民主法治的中国化问题坚持不懈地探讨。从毛泽东的"窑中对"、在杭州刘庄起草首部宪法,邓小平总结"文革"教训,痛定思痛地提出"两个不改变"(即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到江泽民1996年2月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到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形成,中国共产党一代接着一代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奋勇前行。总结和追踪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思想史,是我们今天的一项重大课题。
出处
《南海法学》
2017年第6期1-17,共17页
The South China Sea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