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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单病种医保付费管理现状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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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乐山市自2006年起探索实施以总额限价形式的单病种付费方式管理,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单病种限价管理也成为综合付费改革方式之一。但单病种限价管理政策多年来未做调整,在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以及与当前新医改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作者 章松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7年第12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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