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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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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作为2015年确定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在完成好原有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承担新一轮改革试点任务。
出处 《广东农村实用技术》 2017年第10期8-8,共1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Rural Proctical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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