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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成员轮流主持人大常委会会议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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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主任会议成员轮流主持人大常委会会议并不违法,且更切合人大工作实际。值得推广。首先,从法理上讲,人大常委会会议应由常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但法律并未否决主任、副主任轮流主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翻阅现行的宪法、
作者 张天科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8年第2期24-24,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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