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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意外伤害险限制性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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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公司不对未成年学生的一切人身伤害事故承担保险责任。在保险理论和实践中。除外责任即明确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况是保险合同的必备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作者 吴英杰
出处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02年第1期285-292,共8页 Chinese Education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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