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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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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要求自2月14日起,未经人群食用评价的保健食品,其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保健功能声称前增加“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的字样。具体公告内容如下:未经人群食用评价的保健食品,其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保健功能声称前增加“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的字样。
出处 《中国食品》 2018年第5期35-36,共2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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