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问题已成为严重影响"新疆形象"和民族感情的社会问题,自治区开展的"接流浪儿童回家"行动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救助工作还面临很多困境和挑战。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驾护航: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尤其要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强有关流浪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立法,制定对违法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要严厉惩治拐卖人口犯罪,完善《刑法》关于拐卖人口犯罪的规定:取消拐卖妇女、儿童罪,恢复拐卖人口罪,取消拐卖人口犯罪中"以出卖为目的"的规定;加强内地与新疆公安机关的协同合作,做好关于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的幕后犯罪团伙的情报分析工作,使打拐惩处机制制度化、常态化。
出处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A04期61-66,共6页
Journal of Xin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