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颖思)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为进-步简政放权,提高采购自主权,从2018年1月1日起,广州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统一调整为100万元.即机关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分散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起点金额以上)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出处
《招标与投标》
2018年第3期26-26,共1页
Tendering and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