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也需要实现其自身的"新常态",与经济新常态相适应。规范与完善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介入:第一,完善和规范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机制;第二,完善和规范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第三,推进公权力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第四,实现社区治理的制度化和精细化;第五,发挥社会资本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潜能。
出处
《前沿》
2017年第10期55-60,共6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2014年内蒙古哲学社科规划青年基金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中规范与完善"(2014C038)
内蒙古农业大学社科重点项目"民族地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伦理省思与路径研究"(2017Z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