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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字考论——两版《甲骨文字研究》的研究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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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郭沫若在第一版《甲骨文字研究》中遵罗振玉、王国维说把"■"字释为"羊",第二版中释为"■"字,后来于省吾又释为"羌",于说建立在对"■"字的形音义方面及民族志、纸本文献材料方面详实论证的基础上,所以,其结论现在被大多数学者接受。但是根据《山海经》、《淮南子》等纸本文献的记载,史上曾有狗国存在,是传说中黄帝的后代,所以我们也不能轻易否定"■"释为"狗"的可能性,或许我们不应该局限于目前这种二选一的状态,换言之,或许古文字中原本有分别表示"羌"与"狗"的字,二字因形体相近易混,后来分别孳乳分化成形声结构的"羌"与"狗"。
作者 李凤英
出处 《郭沫若学刊》 2018年第1期46-51,共6页 Journal of Guo Moruo Studies
基金 2016年度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项目"郭沫若与唐兰甲骨文研究的对比研究"(GY2016B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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