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由此而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公安机关肩负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职责,但其在环境群体性事件事前、事中和事后处置过程中存在预警机制缺失、使用非理性的武力手段以及法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在新常态的社会环境下,公安机关应注重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推进信息主导警务、因情施策以及统筹协调等四个方面完善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具体策略,提升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置能力。
出处
《行政科学论坛》
2017年第12期39-42,共4页
Research of Administration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ZZ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