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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两起煤气中毒较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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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2018年2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贵州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1”煤气中毒等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8]8号1。通报说: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8年第7期2-3,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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